歐盟發布對華太陽能玻璃反吸收調查裁決結果
信息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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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對華太陽能玻璃反吸收調查結果,對原產于中國的太陽能玻璃征收的最終反傾銷稅額度作出修訂。
2014年12月19日,應EU ProSun Glass的申請,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太陽能玻璃進行反吸收立案調查。涉案產品在歐盟合并關稅編碼ex70071980下。此次反吸收調查的調查期(AIP)為2013年12月1日~2014年11月30日,并將對該調查期內的出口價格與原始調查的調查期(OIP)(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的出口價格進行對比。歐盟委員會根據《反傾銷基本條例》第12條啟動的反吸收再調查旨在確定出口價格是否下跌,以及自實施反傾銷措施以來是否對在歐盟市場的原產于中國的太陽能玻璃的轉售價格或隨后的銷售價格采取了足夠的行動。在該案中,歐盟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發生了吸收行為,應計算出新的傾銷幅度,并依據《反傾銷基本條例》第12(3)條對原產于中國的進口太陽能玻璃實施的反傾銷措施作出如下修訂:
2013年2月,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太陽能玻璃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4年5月,歐盟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終裁反傾銷稅率為0.4%~36.1%。 (羅 蓉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