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電”超出核價投資的配套電網投資納入下一輪輸配電價核價周期,核算準許成本。(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生態環境部、銀保監會、證監會等參與)
(三十一)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與地方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聯動機制,調動地方政府治理大氣污染積極性。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研究將致密氣納入中央財政開采利用補貼范圍,以鼓勵企業增加冬季供應量為目標調整完善非常規天然氣補貼政策。研究制定推進儲氣調峰設施建設的扶持政策。推行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延長采暖用電谷段時長至10個小時以上,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建立采暖用電的市場化競價采購機制,采暖用電參加電力市場化交易谷段輸配電價減半執行。農村地區利用地熱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項目運行電價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健全供熱價格機制,合理制定清潔取暖價格。完善跨省跨區輸電價格形成機制,降低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增送電量的輸配電價,優化電力資源配置。落實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環保電價。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大幅提高電價,支持各地進一步提高加價幅度。加大對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進一步完善貨運價格市場化運行機制,科學規范兩端費用。大力支持港口和機場岸基供電,降低岸電運營商用電成本。支持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研究完善對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置。(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牽頭,能源局、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參與)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研究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并完善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等參與)
九、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督察
(三十二)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優化調整擴展國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區縣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20年底前,東部、中部區縣和西部大氣污染嚴重城市的區縣實現監測站點全覆蓋,并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國家級新區、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降塵量監測,